各位2023届毕业生:
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,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,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,市教委、团市委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》(京教学[2012]1号)。根据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2023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分市级和校级两种,本科和研究生各占毕业生人数的5%(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推荐1人参评)。请各班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
一、评选办法
1.2023届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(附件一)
2.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(附件二)
二、有关说明
1.申报人须填报的优秀毕业生材料如下:
(1)优秀毕业生登记表(分市级、校级)电子版,各班应收集学生报名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作为存档依据。
(2)优秀毕业生汇总表,电子版名单,(内容依次为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学历、专业、身份证号)。
2. 由学院根据《2023届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及《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进行评选、审核,并完成公示(公示期为3天)。
3.各班将市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上述材料须分开递交,在5月22日(周一)9:00前本科生将优秀毕业生电子版材料发到6736@cnu.edu.cn;研究生将优秀毕业生电子版材料发至6981@cnu.edu.cn,申请材料命名为“**专业+2023届优秀毕业生材料”/“姓名+2023届优秀毕业生材料”,压缩包内包含市级及校级两类申请材料,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另行通知(登记表及汇总表均需要加盖学院公章)。
三、优秀毕业生相关表格
1.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(附件三)
2.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(附件四)
3.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(附件五)
4.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(附件六)
5. 优秀毕业生汇总表(附件七)
6.2023届优秀毕业生人数列表(附件八)
四、工作要求
1.本科生:请各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,每班须推选出3名候选人,并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。推荐顺序第一名须同时满足市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。评选结果须通过班级群进行公示,相关评选结果请报各班班主任知晓。
2.研究生:有意申请者请认真对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,提交材料前需经导师同意并在表格相应处签字。
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5月18日
相关附件
附件一 2023届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.docx
附件二 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.docx
附件三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.docx
附件四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.docx
附件五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.docx
附件六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.docx
附件七 优秀毕业生汇总表.docx
附件八 2023届优秀毕业生人数列表.docx